食品级不锈钢管,就是俗称型号在304以上材质不锈钢。
食品级不锈钢是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/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》GB 9684-88规定的不锈钢材料,其铅含量比一般不锈钢要低得多。指标规定:食品级不锈钢是指食品机械接触食品的部分,必须符合一定食品安全的要求。因为食品制作过程要使用很多酸碱,而不锈钢含铬,不合格的不锈钢,会溶出各种价位的铬,有毒;而且要求限制铅、镉等多种合金杂质元素的含量。
具体标准:
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9684—2011
不锈钢制品
1 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以不锈钢为主体制成的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、设备。
2 术语和定义
2.1 食具容器
用于生产、加工、烹饪和盛放各种食品的炊具、餐具、食具及其他容器。
2.2 餐具
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刀、叉、匙、筷等用餐工具。
2.3 主体
不锈钢食具容器中接触食品的不锈钢部分。
3 技术要求
3.1 原料要求
3.1.1主体材料
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、设备的主体部分应选用奥氏体型不锈钢、奥氏体·铁素体型不锈钢、
铁素体型不锈钢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制造;餐具和食品生产机械设备的钻磨工具等的主体
部分也可采用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。
3.1.2非主体材料
食具容器和机械设备中接触食品的非主体部分可以采用其他金属、玻璃、橡胶、塑料等材料制成,
但所用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要求。
3.2 感官要求
接触食品的表面应光洁,无污垢、锈迹,焊接部应光洁,无气孔、裂缝、毛刺。
3.3 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。
GB 9684—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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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 理化指标
项目指标检验方法
铅(以Pb 计)(mg/dm2)
GB/T 5009.81
4% (体积分数)乙酸≤ 0.01
铬(以Cr 计)(mg/dm2)
4% (体积分数)乙酸≤ 0.4
镍(以Ni 计)(mg/dm2)
4%(体积分数)乙酸≤ 0.1
镉(以Cd 计)(mg/dm2)
4%(体积分数)乙酸≤ 0.005
砷(以As 计)(mg/dm2)
4%(体积分数)乙酸≤ 0.008
注1:浸泡条件均为200 mL/dm2,煮沸30 min,再室温放置24 h。
注2:马氏体型不锈钢材料不检测铬指标。
3.4 添加剂
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的规定。
4 其他
4.1 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识“食品接触用”。
4.2 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识不锈钢类型。